一、负责综合管理全处安全生产工作,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和标准,分析和预测全处安全生产形势,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;
二、负责起草管理处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,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,促进安全生产任务的完成和目标的实现;
三、负责协调和监督各单位、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,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、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;
四、负责传达贯彻上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,组织开展有关活动,完善基础管理工作,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和报表;
五、负责召集安全生产有关会议,分析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教训,贯彻执行会议精神,督促检查会议要求落实的各项工作;
六、监督检查全处职工职业危害防治工作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;
七、负责组织、协调各类事件应急救援工作,参与重大事件调查分析、处理工作,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提出建议;
八、负责组织制订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应急预案,组织综合性演练,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处置突发事件;
九、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工作;
十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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